其中,四川省250亿元(共补助350亿元,此次先拨250亿元),甘肃省38亿元,陕西省10亿元,云南省1亿元,重庆市1亿元。对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原则上按每户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其他损房农户给予适当补助。
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地震灾区有关部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统筹安排,做好倒损房屋农户的住房重建工作,对重灾区以及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给予重点安排。
发布: 2008-6-12 22:08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新浪网 | 查看: 1次
其中,四川省250亿元(共补助350亿元,此次先拨250亿元),甘肃省38亿元,陕西省10亿元,云南省1亿元,重庆市1亿元。对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原则上按每户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其他损房农户给予适当补助。
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地震灾区有关部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统筹安排,做好倒损房屋农户的住房重建工作,对重灾区以及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给予重点安排。